10月14日,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中山港口“9·4”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9月4日6时29分许,在港口镇翠映路港口市场西门对开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先后死亡,7人受伤。
当日早上,驾驶人王XX驾驶粤TD03XXX号轻型厢式货车从西区沙朗农贸产品批发市场进了一批货物,准备运往其在港口镇港口市场的档口(中山市港口镇XX豆芽档),沿港口镇翠映路由民新路往港口市场方向行驶。6时28分许在途经港口市场西门对开路段时,王XX操作不当误踩加速踏板,致车辆失控后碰撞行人及沿途停放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经现场勘查,事故发生时驾车视线良好,路面平整干燥。肇事车辆粤TD03XXX号轻型厢式货车在碰撞路边的绿树后停下,车头朝北,车尾朝南。货车正前方保险杠与行人和路边树木发生碰撞。现场散落大量流动商贩摆卖的各类蔬菜等物品。
事故直接原因为:王XX驾驶事故车辆经过港口镇翠映路人流密集、通行条件复杂路段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与路上人员发生碰撞造成事故。
调查认定,中山市港口镇“9·4”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王XX因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对本次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处理。
事故调查报告总结了几条主要教训:
1.司机王XX车辆驾驶技术不熟练,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王XX对新能源车的性能操作不熟悉,事发当天途经港口市场西门翠映路时,遇到路上行人、车辆较多,操作不当,误踩涉事车辆加速踏板,致车辆加速失控碰撞路人,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2.港口镇人民政府对翠映路群众摆卖农产品,形成自产自销“马路市场”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检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中山市港口镇XX市场管理服务部,以清洁卫生为名,擅自向流动摊贩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