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县城抗旱应急供水设备采购项目被一企业投诉,称存在指定品牌等问题。近日,陇县财政局公布对该投诉的处理结果:该投诉事项成立,撤销合同,责令水利局等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8月18日,陇县财政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陕西名鼎通达商贸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公告显示,陕西名鼎通达商贸有限公司就陇县县城抗旱应急供水设备采购项目,对陕西鑫盛龙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诉,投诉事项为:1、对资质要求提出投诉;2、存在指定品牌投诉;3、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限有冲突。
2025年7月28日,陇县财政局受理上述投诉,并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及相关机构进行调查。
陇县财政局认为,上述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陕西鑫盛龙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陇县水利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