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7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赵队家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队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队家利用担任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院长、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队家 资料图
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据公开资料显示,赵队家,男,1959年10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学博士。2005年4月至2018年5月,赵队家任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院长。其间,2017年12月起,赵队家任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直至2024年11月10日,赵队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赵队家长期从事科技攻关、成果推广和解决重大公路工程关键性技术难题工作。承担科研、设计和技术咨询项目近三百项。曾参与编写多项交通运输行业和山西省技术规范,其主持或主参的科研项目多次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等。
同时,赵队家是较早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山西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山西省成优高工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科技奖评审专家,并曾担任同济大学、华中科大等高校兼职教授。
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收购企业,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4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赵队家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赵队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借公务出国之机绕道旅游,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收购企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队家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队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企业官网显示,山西交控集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成立的省属国有企业,是山西唯一的集科技研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于一体的交通全产业链集团。2017年11月24日正式挂牌,注册资金500亿元,资产总额超6300亿元,现有员工3.87万人,经营管理收费公路6000公里(高速5750公里,一级250公里),占山西省开通运营高速公路总里程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