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第5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要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明确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组织研究起草《办法》,全面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细化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合规底线要求,督促指导相关数据处理者合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个人、组织合法权益。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严格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分工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等,适用范围聚焦于金融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或者认定的其他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相关处理活动。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监督和管理职责的货币信贷、宏观审慎、跨境人民币、银行间市场、金融业综合统计、支付清算、人民币发行流通、经理国库、征信和信用评级、反洗钱等业务领域。
三、制定《办法》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办法》既提出数据处理者原则上应当履行的安全保护义务,又明确例外情形下豁免相关义务的措施,相关措施要求不影响正常办理金融业务。《办法》明确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鼓励数据处理者勤勉尽责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支持数据处理者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安全风险情报和协助及时发现重大数据安全风险隐患,有利于协同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办法》共七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工作机制等;第二章业务数据分类分级与总体要求,对数据资源目录、分类分级、制度建设、操作规程等方面作出规定;第三章全流程业务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对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公开、删除等环节明确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全流程业务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从数据存储保护、数据备份、数据传输安全、算法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安全技术规定;第五章业务数据安全风险与事件管理,对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通报预警、评估与审计、事件分级、响应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和数据处理者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置作出规定;第七章附则,对术语定义、解释权、施行日期作出规定。
五、《办法》如何实现与其他主管部门间监管协同?
《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精神,明确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的,还应当依法遵守;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间的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协作配合、信息沟通,必要时可以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实施执法检查,凝聚行业监管合力。
六、《办法》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后续工作考虑有哪些?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指导金融从业机构更准确地理解把握《办法》条款内容。二是完善标准指引,做好配套数据安全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督促相关数据处理者坚守合规底线。四是强化信息共享利用,逐步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