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德县一女子已有家庭,却在直播间虚构“单身寻爱”人设,以婚恋、见面为诱饵,诱骗7名大龄男青年打赏9万余元后拉黑,其行为被法院认为构成诈骗罪。最终,女子获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介绍,被告人唐某在现实生活中已有家庭子女,却在快手直播间虚构“单身寻爱”人设,以“寻找靠谱男朋友”为由吸引大龄单身男青年关注。直播中,她以“线下见面”“发展婚恋关系”为诱饵,诱导被害人在直播间频繁打赏“刷礼物”。待被害人满足其打赏要求后,唐某便立即将对方拉黑,拒绝见面。
经被害人赵某报案,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全程引导取证,经查,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7名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认为自己在为“女友”付出),进而处分财产(进行打赏)。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唐某诈骗金额达9万余元,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唐某诈骗金额均被其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