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获悉,广西藤县原县委书记黄某明被绑架一案,案发当年经法院审理已经判决:犯绑架罪的主犯陈克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弟弟、妹妹等人犯帮助毁灭证据罪亦被判刑。陈克政的上诉被广西高院驳回。
已经刑满释放的陈克政弟弟陈某,近日向媒体证实了陈克政被判刑的相关情况。
这起曾受社会关注的绑架案,发生在2023年1月。主犯陈克政是藤县新庆镇富荣村的村民,他绑架的对象是藤县原县委书记、时任梧州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的黄某明。
绑架案主犯陈克政。图片来源于警方《悬赏通告》
原县委书记遭绑架,被拘禁在山村民房
此前报道,2023年1月9日,陈克政等人在梧州市市内劫持了黄某明,将其带到藤县富荣村,拘禁在陈克政弟弟家闲置的房屋内。直到案发第四天的1月12日下午,黄某明才被公安民警解救出来。
富荣村距梧州市区约80公里。案发后,记者曾到当地探访。黄某明被拘禁的地方,位于村庄上方的半山腰——这里有并排的3栋房屋,分别是陈克政、其弟弟陈某以及他们父母的家。案发前,常年在外居住的陈氏一家人都很少回家。
陈某当时在外地打工,他家位于陈克政家的旁边,是一层平房。屋内有小客厅,后面有两间卧室。这里正是黄某明被非法拘禁的现场。
被藤县人陈克政绑架的黄某明,曾任藤县县委书记。微信公众号“今日藤县” 图
1967年出生的黄某明在藤县工作了十多年,曾任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他从2016年起担任藤县县委书记,2021年调至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任理事会主任。目前,黄某明是梧州市科协的一级调研员。
案发后,当地有传言称,陈克政等人冒充公职执法人员“带走”黄某明,然后向其家属索要巨额赎金。黄某明获救一段时间后,记者曾电话联系上他,但其不愿接受采访。
陈克政及其弟弟的家位于半山腰的偏僻处。记者 朱远祥 资料图
主犯陈克政被判刑十八年,多名亲人帮其毁灭证据
黄某明被绑架一案发生后,梧州市公安局成立“1.11专案组”展开侦查。黄某明获得解救,但警方在作案现场未发现主犯陈克政。
2023年1月30日,梧州公安机关发布悬赏通告,称市内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陈克政有重大作案嫌疑,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在警方通缉的照片中,陈克政圆形脸,身形魁梧。
1984年出生的陈克政,曾用名陈先章,还被称为“昌爷”。据富荣村的村干部介绍,陈克政常年在外面“混”,很少回村。
“没想到他的胆子那么大,真是无法无天。”富荣村党支部党委书记苏贵文在案发后告诉,黄某明获救几天后的1月17日,陈克政曾骑摩托车在村里出现,找一名邻居“照看”其家。民警闻讯赶来时,他已不知去向。
黄某明被非法拘禁的现场。记者 朱远祥 资料图
苏贵文认为陈克政是一个“不按常规出牌”的人。
2023年2月,梧州公安机关曾向表示,警方正继续全力追捕陈克政。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5年9月,陈克政的弟弟陈某证实:2023年3月,陈克政就已经落网;当年年底,梧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多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主犯陈克政被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后来陈克政上诉,被广西高院驳回。
相关判决书显示,案发前一段时间,陈克政在藤县人民检察院附近,租赁一处民房的二楼房间作为谋划作案的“办公室”。
据涉案人岑某坤供述,2022年11月,他购买三套黑色西装交给“昌爷”陈克政。次年1月初,他根据安排住到陈克政“办公室”;另一涉案人韦某供述,2023年1月5日,陈克政接他和谢某宝到“办公室”,与岑某坤共四人商谈作案的事情。
岑某坤还证实,2023年1月5日陈克政就打算“行动”,因为“车子打不着火”而取消;1月9日“行动”前,陈克政从“办公室”拿出手铐、墨镜、鸭舌帽、头套、西装等工具。
梧州警方当年的《悬赏通告》。记者 朱远祥 资料图
1月9日,陈克政等人劫持了黄某明。1月12日,黄某明被警察解救出来。当天晚上,陈克政的弟弟陈某得知“大哥出事”。
判决书显示,当年1月13日凌晨,陈某为了帮助陈克政逃避处罚,伙同其妹妹陈丽(化名)去了陈克政的“办公室”——陈克政曾与同伙多次在此密谋作案。陈某兄妹将此处涉及陈克政及其同伙的相关物品、痕迹清理掉,并将部分物品丢弃,导致涉案相关证据灭失。
据陈丽供述,当时在陈克政的“办公室”,陈某带走一件崭新的西装衣服,将垃圾丢到外面不在摄像头监控范围的一个垃圾桶;她则将“办公室”内的一张身份证、一些宾馆VIP卡、公司名片等丢至江中。
案发后的现场勘验笔录显示,民警在陈克政“办公室”的柜子里,仅发现1个红色塑料袋、2张A4纸和1本号码本,红色塑料袋内装有4顶鸭舌帽。
梧州市龙圩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部分)。受访者供图
2023年12月,梧州市龙圩区法院认定陈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2024年1月,已被羁押一年的陈某刑满释放。陈某证实,其妹妹陈丽、大嫂李某(陈克政妻子)也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刑,羁押了近一年时间,已经“出来了”。
目前,作为绑架案主犯的陈克政仍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