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是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制定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建议,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建议。
制定和实施好“十五五”规划纲要,是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分阶段有步骤实现既定战略安排的必然要求。
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优势。一部共和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接续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的历史,也是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认识上不断深入、战略上不断成熟、实践上不断丰富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读懂了五年规划(计划),就读懂了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也就读懂了不断推进和拓展的中国式现代化。
继全国两会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关键词、“百年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关键词、“小常识与大道理”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关键词等系列专栏后,2025年10月起,联合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市政治学会开启“30词读懂五年规划”专栏,推出30篇理论普及文章,以14个五年规划(计划)为主线,结合“十五五”规划建议的相关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解读。
今天的关键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本文摘要】
制订五年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最大的实际。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但具有不同于以往的新特征。这些新特征,是制订“十五五”规划的基本依据。
制订五年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1987年7月,在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说明: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脱离这个基本国情,就会犯超越阶段的错误,就会吃亏,邓小平特别强调:“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是在党的十三大上形成的。党的十三大之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成为制订五年规划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升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的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没有变,但初级阶段又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特征: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党的理论创新实现新飞跃,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方略有重大创新,改革从局部探索转向系统集成,制度更加定型;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有重大转变,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
第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第三,中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大宣告:“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第四,中国正处在从大国走向强国的关键时期。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从未像今天这样全面、深刻、长远;世界对中国的关注,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广泛、深切、聚焦。同时,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这些新特征,为我国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时代坐标,也为制订“十五五”规划提供了基本依据。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