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男青年张三(化名)借助整容、化妆和滤镜等方式塑造“网络女神”人设,收获大量粉丝,诈骗50余万元。
10月27日,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这起医美诈骗案,最终,张三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上海青浦法院介绍,现年三十多岁的张三(化名)是一名男性,长期与医美机构合作,通过介绍客户抽取高额提成。2016年,他通过化名在微信聊天平台发布信息,谎称某医疗美容医院有“满二万送一万”等优惠活动,诈骗6名被害人12万余元,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于2022年1月刑满释放。
出狱后,张三并未悔改,反而借助整容、化妆和美颜滤镜等方式摇身一变成为网红博主,在社交媒体及直播间塑造“网络女神”人设、分享“变美经历”,吸引了不少粉丝。
2023年起,张三开始向身边朋友下手。他谎称可在某都市医疗美容医院安排医美手术,以投资美容项目、代收手术费用等名义,骗取两名被害人的信任,并在收款后以“医生排期已满”“需要排队”等借口一再拖延,甚至用安排部分体检项目来掩盖骗局,共计骗取钱款12万余元。
2024年9月起,他不再满足于熟人圈子,开始在社交平台公开发布“限时特价”“院长亲诊折扣”等虚假医美广告。在收取7名消费者医美手术定金后,他便发送伪造的医院预约单,随后故技重施,拖延、失联,直至案发,再次骗取钱款20余万元。其间,他还冒充医美医院合伙人,以投资分红为名骗取钱款19万余元。
2024年12月,一名消费者因不满张三屡次借口拖延,直接前往其“合作”的医美机构对质并报警,该案由此案发。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因张三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张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三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上海青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三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张三应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1部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