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被罚260万元。同时,三名相关责任人领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因掩盖不良贷款、投资管理不到位和贷款“三查”不尽职被重庆金融监管局处以260万元罚款。
具体看,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一部负责人葛云凌因掩盖不良贷款部分问题,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胡江因投资管理不到位部分问题,被警告。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支行行长张海因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问题,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