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据天眼查披露的信息显示,近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春远被限制高消费,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该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今年6月,该公司已因此案被执行约157.19万元。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张春远,注册资本约271.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代理记账、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由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健林等共同持股。
张春远是万达集团人力资源出身。
张春远2008年加入万达集团,2008年9月至2016年9月,先后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总经理、高级总裁助理、副总裁。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担任万达文化集团副总裁兼旅游控股公司总裁。2017年2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万达集团副总裁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4年3月,担任万达宝贝王集团总裁。2024年3月至今,担任万达文旅集团执行总裁。
现在的张春远集万达商管董事长与总裁之位于一身,同时还担任万达文旅集团执行总裁,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新达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