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天地(榆林)开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建立公司层面的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培训档案等多项违法事实,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4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天地(榆林)开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央企业)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专业从事煤矿生产运营、矿井开采工艺及安全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此前,该公司在陕西省榆林市整体托管运营煤矿4座,其中3座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矿井。
行政处罚信息(陕煤安监督二罚〔2025〕14016号)显示,天地(榆林)开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2025年1月6日,公司下达了2025年生产计划,瑞丰项目部2025年原煤生产计划表显示,5月份原煤生产计划为25.2万吨(瑞丰煤矿5月份实际产量21.4万吨),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0%。
2.检查时,公司未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25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矿安〔2025〕1号)规定,开展两办《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并逐条对标对表找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未开展“八条硬措施”全覆盖复盘检验。公司仅在第一季度安排一名安监部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安全检查,只查出1条问题。
3.公司安全风险预防和研判制度无工作机制相关内容,月度“风险研判会议纪要”仅有安全监管部相关人员参加;公司“6月份重大风险及各煤矿特有风险清单”,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确定重大风险的管控层级,无公司层级管控的重大风险及跟踪、监督管控措施内容。
4.2024年6月至今,公司未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提交的演练报告是参与下属煤矿开展的应急演练,未从公司层面针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5.未建立公司层面的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培训档案。
6月27日,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天地(榆林)开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9.4万元的行政处罚。
爱企查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