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陆鹏鹏 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5月7日讯(记者 陆鹏鹏)胖东来最近有点“烦”,前有网络“黑嘴”恶意中伤,后有山寨商场蹭其流量,更为吊诡的是,这家与胖东来毫无关联的商场,能集结一批明星为其站台。而这些看似“私人情谊”的站台背后,实则是一桩明码标价的生意。
“胖都来”撞名“胖东来”
请明星站台后又紧急撤回
5月1日,浙江嘉兴海宁市一家名为“胖都来”的大卖场高调开业,因名称与河南知名商超品牌“胖东来”高度相似,引发了极大的争议。
天眼查显示,浙江胖都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浙江艺淘服饰有限公司、浙江盈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0%、20%,都建明担任法定代表人。
从工商信息来看,“胖都来”与胖东来无任何关联。
对于名称引发的争议,“胖都来”官方回应称,“胖”寓意丰盈、富足、美好,这一理念贯穿于公司的经营中,确保商品琳琅满目、价格实惠、服务贴心;“都”字取自集团董事长的姓氏。
5月2日,胖东来方面回应称,已经取证并向对方邮寄律师函。此外,当地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开业当天,“胖都来”还发布了明星祝贺开业的视频,卖场外墙还悬挂着十多条明星祝贺条幅,这些明星包括赵亮、丁勇岱、叶璇、迟志强、侯长荣、杨震、薛川史等。
但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胖都来”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上删除了相关视频。曾在《康熙微服私访记》中饰演“三德子”的演员赵亮也发布致歉声明称,“这段视频没有任何商业合作或代言行为,更没有收一分钱。但因考虑不周,引发了部分网友的质疑和误会,这并非我的本意,深表歉意。”
7日,记者查询发现,部分为“胖都来”站台的明星,评论区已限制评论。
“批量生产”的明星祝福:
从百元到20万元,前美国州长也能请到
蓝鲸记者从多家中介经纪公司了解到,如今明星录制祝福视频已是一门成熟的生意。
记者在平台提供的报价单中发现,目前市场上可提供祝福视频服务的名人资源极为丰富,涵盖国内一二三四线明星超百位,从当红流量明星到资深老戏骨应有尽有。
根据咖位不同,录制一条10-20秒的祝福视频价格从几百元到数十万元不等。例如,一些知名度低的明星报价最低800元,有代表作有一定知名度的普遍在千元左右,其中包括饰演过《小兵张嘎》中嘎子的谢孟伟、饰演过《水浒传》李逵的赵晓瑞、饰演过《家有儿女》中夏雨的尤浩然等。
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报价普遍在万元以上,其中张铁林6.5万、柳岩13万、黄圣依18万,沈腾20万。
流程方面,品牌方需要选定具体的合作明星,审核完文案后与中介经纪公司签订协议,付完款后明星最后提供录制视频。整个流程在几天内就能完成,快的话当天就能出视频。
经纪公司透露:“出于名声和品牌风险等问题,像沈腾这种明星基本不会为品牌方录视频,即便要录也只会录一句生日快乐、新婚快乐这类的祝福语。”
值得注意的是,除演艺明星外,这份名单还延伸至国际领域。包括国内外体育明星、知名主持人,部分中介甚至能提供墨西哥前总统、苹果联合创始人、白宫前新闻发言人、美国前州长、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名人,单人报价1.88万元,录制视频为纯英文祝福。
律师:“胖都来”涉嫌不正当竞争
明星录视频应尽到审慎义务
记者了解到,明星祝福视频的买方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中小企业,另一类是个人,应用场景如婚礼、生日等。对于买方来说,这类视频的核心价值在于“镀金”,即利用明星的公信力为品牌或活动背书。
以“胖都来”为例,尽管其名称涉嫌“碰瓷”胖东来,但十余位明星的集体站台,为其开业营造出“正规可靠”的假象。另一方面,明星们或许并未预料到会卷入山寨品牌的舆论漩涡,但事实上,此类拿钱办事的合作也暗藏一定的风险。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王琼律师对蓝鲸记者表示,根据现有信息和相关法律知识,“胖都来”在名称、标志设计等方面与河南知名商超品牌“胖东来”高度相似,可能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目前,“胖东来”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胖都来”在名称和标志设计上的高度相似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公众。“胖东来”在当地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而“胖都来”通过刻意模仿的方式试图获取商业利益,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明星录制视频的问题,王琼律师认为,演员赵亮发布声明称,其录制视频并非出于商业合作或代言行为,也未收取费用。如果此声明属实,则很难认定其存在直接侵权行为。但如果明星明知企业存在侵权行为却仍为其站台,可能面临一定的声誉风险甚至间接法律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公众人物,明星在参与商业活动时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避免因疏忽大意引发争议。如果明星未核实企业的背景信息及其行为合法性,可能被认为未尽到审慎义务。
若明星录制的祝福视频被用于误导消费者(如暗示两者有关联),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广告法》规定,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需对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蓝鲸记者了解到,不同中介经纪公司的渠道不同,有的是与明星经纪人对接,有的是与明星本人对接。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录制视频风险的增加,部分明星已经开始警惕此类合作。尤其是一线明星团队对祝福视频的审核日趋严格。但更多中小艺人仍将此类合作视为“快钱”渠道。
明星祝福视频产业的背后,明星的影响力正在被拆解为可批量出售的“商品”。当祝福变成一门不看对象、只谈价格的生意时,公众对明星的信任也会随之贬值。
原标题:《明星站台“胖都来”背后:百元起录视频20万可请顶流,美国前州长也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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