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业主向反映,他们于2004年购入的位于浙江杭州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艾溪路1号的房产,但始终未实现一户一表到户,目前电力供应需依赖酒店经营方“中转”,部分业主至今无法正常入住。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艾溪路1号。 受访者提供
据业主王先生(化姓)介绍,该房产最初由田园房产有限公司开发,以50年产权的商住楼形式交付。田园房产公司保留约一半房源,其余房屋由购房者持有。按当时政策,业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交付后,业主们将房屋出租给田园房产公司,大楼作为“黄龙月亮湾大酒店”运营。此后,酒店资产由外海集团接管并更名为“外海月亮湾大酒店”。2018年,外海月亮湾大酒店因经营不善申请破产,彼时业主才发现,他们这些小业主没有实现一户一表通电到户,而是通过酒店运营方集中供电。酒店停业后,大楼陷入长时间断电状态。
2023年,破产案审理终结,外海月亮湾大酒店的房产由浙江柏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廷公司”)接手。王先生表示,业主曾向国家电网95598热线投诉,被告知该楼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仅支持单一供电线路,目前接入方为柏廷公司,建德市供电公司无法再向其他业主单独供电。
就此事联系柏廷公司。柏廷公司回应称,整栋楼在2020年曾遭水淹,原有电力系统被损毁;2023年接盘艾溪路1号部分资产时,大楼已处于无水无电状态,公司在知情情况下购入,并投入约500万元自行建设配电房及输电线路,与建德市供电公司签订商用供电合同。供电公司将电力输送至其配电房后,由柏廷公司负责将电送入自有房源。“配电设施是我们找第三方建的,国家电网只负责把电输送过来。”目前,柏廷公司除拥有自有房产外,还租赁了部分业主房屋,并为租赁房源安装独立电表,确保正常用电。对于未对外租赁但希望用电的王先生等业主,公司表示,若双方协商一致并分摊成本与电费,可为其接入电力供应。
对此,王先生认为,作为与柏廷公司同样拥有合法产权的业主,不应依赖柏廷公司实现电力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明确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转卖电力属于违法行为。他指出,柏廷公司并不具备电力经营资质,其工商登记范围中也未包含相关供电服务,其不能向私人供电。业主方向提供了一段与国网浙江建德市供电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电话中,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对此事十分重视,“如果要一户一表的改造也是有办法的,但是这不是供电方单方面可以解决的”。就此事联系了国网浙江建德市供电有限公司,一名胡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电话采访,需要记者将问题汇总,进行统一报备和上报。
7月4日下午,致电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新安江街道艾溪路1号部分业主无法实现一户一表,可能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业主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将就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并向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反馈。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598条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满足“正常使用”条件,水电到户属于房屋交付的法定必备条件。业主持有“三证”(房产证、土地证、契证)仅证明产权归属,若开发商未履行配套基础设施的交付义务,导致业主无法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这种“有证无使用”的状态严重违反合同目的,业主可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若酒店方存在“垄断供电”或故意阻挠水电改造(如拒绝配合施工),业主可一并起诉酒店方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业主也可以通过行政的途径进行救济,如开发商未按规划验收标准交付房屋,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业主可向建德市住建局投诉,要求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业主还可向当地电力监管部门(如浙江能源监管办)或地方政府进行举报或要求查处违规供电行为,以保障业主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