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第11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对于第11批集采的“反内卷”原则,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集采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化竞争机制,企业自愿参加、自主报价,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过度内卷。
围绕优化最高有效申报价形成规则,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大部分企业可中选的“弱淘汰”规则下,最高有效申报价是防范“大幅涨价”中选极端事件的重要措施。同时,充分吸纳行业协会和企业建议,省级集采中“独家中选”产生的较低价格不纳入最高有效申报价计算,避免个别品种的最高有效申报价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