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原本普通的足球比赛,却因几句赛后言论,演变成了一场舆论风波 。10月24日,江西省体育局回复群众投诉称,江西省足协副主席、九江队领队黄瑞炉因发表涉及裁判等不当言论受到处理。省足协对黄瑞炉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停止黄瑞炉的领队工作,并作出禁止进入足球场1场的处罚。
省足协副主席因不当言论受处罚这件事,人们可以从多方面予以评说。就其个人来说,最大的教训莫过于“身份意识”的缺失。
据公开报道,10月12日,江西省城市足球超级联赛(简称赣超)半决赛,九江队对阵赣州队,最后九江队0-1败给赣州队。因九江队两粒进球被吹无效,比赛结束后,九江队领队黄瑞炉接受采访时表示,比赛中裁判太业余了,省足协应该好好管裁判。并称“我从来不去裁判那送任何礼,也不跟裁判打任何招呼,但我不是说别人送礼,只保证我不送礼,也不去打招呼”。
“引发公众误解,损害赛事形象,造成严重负面舆情”,这是江西省体育局对黄瑞炉不当言论后果的认定。这个后果正与其身份直接相关。作为省足协副主席和比赛一方球队领队,黄瑞炉的不当言论,很容易让人解读为是在暗示裁判存在问题。这很有可能让部分本来已经有情绪的球迷“火上浇油”。
在比赛失利后对裁判判罚表达不同意见,在足球场上并不罕见。然而,关键问题在于黄瑞炉不仅是球队领队,还是江西省足协副主席,这种身份让他的批评具有了特殊的分量和影响力 。换句话说,他本可以有其他更恰当、更理性的反映问题的渠道和方式。
“比赛中裁判太业余了,省足协应该好好管裁判”——这句话表达了对判罚的不满,是对裁判专业水平的直接质疑。而另一句关于“送礼”的话,表述方式极具误导性,很容易让公众理解为“有其他人给裁判送礼”,从而对裁判的公正性产生严重质疑 。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规定,对比赛官员实施指责、使用具有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手势或动作的,给予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或者禁止进入体育场(馆)5场,并处罚款至少5万元。这一规定体现了足协对攻击裁判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裁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通过媒体及社交媒体发表任何不负责任的言论,未经许可不得以中国足协裁判人员身份接受媒体采访”。黄瑞炉恰恰忘记了身为省足协副主席理应遵守相关规定。
“身份意识”是权责对等的“职业底线”。对于有一定职位的人来说,他的职务身份意味着对应的权力和影响力,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公共义务和行为约束。
尊重裁判是最最基本的体育规则,黄瑞炉没有区分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混淆了个人不满与职务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风波不仅仅是黄瑞炉个人的教训——有职务身份的人,应当对自身言行有基本的“后果预判”,这也是履行责任担当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