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www.thepaper.cn)从相关渠道获悉,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及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被当地医保局罚款63万余元。这并非该医院被首次处罚,2024年年底,该医院就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医保局处罚过。
涉事医院。图片来源医院官网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及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合计631088.7元,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被东川区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此外,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31088.7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倍的罚款631088.7元。
东川区人民医院官网资料显示,该医院始建于1958年8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区31.6万人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任务,并辐射寻甸、巧家、会泽、禄劝、会东、会理等周边地区。2024年2月评审为三级乙等医院,目前也是昆明市唯一一家县级三级乙等医院。2024年医院总收入3.32亿元,其中医疗业务收入3.06亿元。
事实上,这并非东川区人民医院首次被处罚。2024年年底,因存在分解住院、重复收费及超医保限定支付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造成基金损失合计51290.2元,东川区医疗保障局同样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51290.2元,并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金额1倍的罚款51290.2元。
“东川区人民医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的使用监管工作。”2024年7月,东川区人民医院召开2024年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提升年推进会。值得一提的是,该医院院长刘惠明带领200余名参会人员学习省内外其他医疗机构涉嫌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并强调全院医护人员作为医保基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要以此次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提升年推进会为契机,认真落实医保基金监管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的“底线”和“红线”。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曾表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不仅要出重拳,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如发现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存在,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首页下方“政民互动”版块,点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即可进入,选择“网上信访”或“局长信箱”反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