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湖南客户端10月23日消息,10月21日至22日,湖南省首届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N”工作机制研讨活动在长沙举办。其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岚等出席活动。
上述消息显示,原任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董岚已任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董岚 资料图
董岚,女,汉族,湖南省衡东县人,1972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1993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董岚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2003年出任常德市鼎城区副区长,此后历任鼎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常德市临澧县委副书记,鼎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常德市石门县委书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
2019年,董岚重返法院系统,出任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后于2022年任湖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