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国已完成BBNJ协定国内批准程序的关键环节,待向联合国交存批准书后,中国将正式成为BBNJ协定的缔约国。
“批准BBNJ协定体现了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负责任大国立场和姿态。”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唐议在接受(www.thepaper.cn)采访时说,在协定谈判过程中,中国就全程建设性地参与,这表明中国要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做出更多贡献,发挥更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为落实“昆蒙框架”“3030目标”提供关键工具
经过20年的磋商,BBNJ协定在2023年6月达成,并于2025年9月19日获得了第60个国家的批准,达到生效条件。协定将于2026年1月17日正式生效,首届缔约方大会将在生效后一年内举行,或为2026年下半年。
中国于BBNJ协定开放签署的首日,即2023年9月20日,就签署了该协定。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标志着国内批准程序完成了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国内批准程序完成后,中国政府将向协定保存者联合国秘书长交存批准书,从而完成全部程序,正式成为BBNJ协定缔约方。
BBNJ协定所适用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约占全球海洋面积的三分之二,这里不仅是众多海洋生物的家园,也维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然而,随着人类活动影响加剧,这片海域正面临过度捕捞、气候变化、塑料垃圾、污染等日益增长的累积压力,亟需通过切实行动加以保护。
“这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当然缺不了中国。”唐议长期参与BBNJ会议,他表示,协定为设立全球规模的海洋保护区网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机制,为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所确立的“3030目标”(到2030年有效保护全球至少30%的陆地和海洋)提供了关键工具。
BBNJ协定在多个领域填补了既有海洋治理体系空白
BBNJ协定建立了海洋遗传资源、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四大制度,在多个领域填补了既有海洋治理体系的空白。有评论认为,BBNJ的达成及快速生效,充分彰显了国际社会应对海洋危机的共识与针对海洋保护的合作精神。
据唐议介绍,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基本国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因此,划区管理工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都与中国主张一致,中国将致力于以多边主义开展国际合作,更好地养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保护海洋环境。中国也坚持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相结合,二者不能偏废,这也是BBNJ协定的宗旨。
关于海洋遗传资源、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唐议表示,中国将在BBNJ协定框架下推进海洋遗传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公平的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努力使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利用造福全人类。中国也支持向按协定建立的机制推进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海洋技术和开展能力建设。
不过,唐议也提到,BBNJ协定还有很多制度只是框架,尚未有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制度,既需要在明年3月举行的筹备委员会会议上达成一致,为第一次COP会议做好准备,还需要在协定生效后由协定的附属机构、全体缔约方共同努力。